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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敏刚: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立项通知书

发布日期:2019-07-26 17:21:31     来源:lumingang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苏教科规[2018] 1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立项通知书

陆敏刚、许建国同志:

经专家评审和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您申报的名师工作室引领作用及建设策略研究已获准立项为 立项课题,批准号为:J-C/2018/17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请一经批准,其《申报、评审书》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请课题主持人严格按照《申报、评审书》中填写的相关内容,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为规范课题管理,课题主持人及其所在单位须严格执行《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管理规程》的相关规定,尤需了解和执行以下规定:

⒈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专项课题(资助经费)经费分三次直接划拨至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每次划拨本课题资助经费的三分之一。第一次为启动经费;第二次拨款与中期检查挂钩,对研究进展正常、经费使用合理、完成阶段性成果的项目实施拨款;第三次拨款在项目结项后拨付。

⒉相关单位应按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本单位主持人的重大课题、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专项课题(资助经费)以配套经费支持,给予本单位主持人的重点课题(自筹经费)、专项课题(自筹经费)、立项课题以不低于0.8万元的经费支持。 ⒊若变更课题名称、课题主持人、课题研究内容、课题完成时间等,须由课题立项时主持人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课题管理(委托)机构同意后,报省规划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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