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课 两宋的政治和军事
一、宋初加强中央集权
1.背景:北宋建立;汲取唐后期以来军阀割据、政局动荡历史教训。
2.目的:强化中央集权、维护政权稳定。
3.措施:
加强中央对地方控制 |
分散机构权力 |
抑制武将势力膨胀 |
①中央派文官出任地方长官——知州;②设诸路转运司统管地方财政;③将地方精锐部队编入禁军,拱卫京师和镇守地方,定期更换驻地。 作用:节度使逐渐变为虚衔;各州赋税绝大部分上缴朝廷;军事权收归中央。 |
①中央:枢密院专掌军政,三司专掌财政,与宰相分权;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枢密院与“三衙”分权; ②地方:包括转运司在内,先后设立了平行的四个路级机构,合称“四监司”,从不同方面对各州进行监控。州一级增设通判,与知州共同签署文书,彼此制约。 |
实行崇文抑武方针: ①罢免宿将兵权,用文官担任枢密院长官。②大力提倡文治,扩大科举规模;③抬高文官和士人地位。 |
4.影响:
(1)积极:①有效地抑制了地方割据势力;②防止了内部动乱;③巩固了国家统一;④维护了社会安定;⑤强化了中央集权。
(2)消极:①兵将分离,将帅无权,军队战斗力削弱(积弱);②制度束缚过死,权力分割过细,助长了因循保守的政治风气,行政效率低下;③机构臃肿(+官员庞大=冗官)、军队庞大(+府兵扩军=冗兵),财政开支过大(+岁币=冗费),造成财政危机(积贫)。
二、北宋与辽、西夏的战争、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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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与辽的关系 |
北宋与西夏的关系 |
战争 |
两次发起夺回燕云十六州的北伐,均告惨败。 |
北宋与西夏战争,屡战屡败。 |
议和 |
1005年,北宋与辽签订“澶渊之盟”。 内容:维持已有边界;辽宋皇帝兄弟相称;北宋每年送给辽一笔钱物,称为“岁币”。 影响:北宋勉强获得了北部边防的安定。 |
1044年,宋夏议和。 内容:西夏保持帝号,向北宋称臣;北宋每年送给西夏钱物,称为“岁赐”。 |
三、王安石变法(1069年,宋神宗时期)
1.背景:①政治风气因循保守,行政效率低下;②“三冗”严重,国家积贫积弱;
③仁宗时期,“庆历新政”失败。
2.目的:富国强兵
3.原则:加强国家管理和控制
4.内容:①富国方面:以理财为核心措施;向农民提供农业贷款(青苗法),拨巨资从事商业经营(均输法),力图在调控经济的同时开辟财源;②强兵方面:对农民进行编制管理和军事训练,希望恢复“兵农合一”的征兵制,取代募兵制。
5.影响:
(1)积极:达到了富国目的,增加大笔收入。
(2)消极:强兵效果并不明显;执行过程中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北宋逐渐走向衰亡。
6.性质:在不触动封建土地私有制下,对生产关系的局部调整,是改良性质的社会改革。
四、南宋的偏安
1.1127年,“靖康之变”,北宋灭亡;南宋建立。
2.南宋初年,宋军在与金军对抗中素质明显提高,形成几支较有战斗力的部队,尤以岳飞指挥的岳家军战绩卓著。
3.1141 年,南宋与金订立绍兴和议:以东起淮水、西至大散关一线划界;南宋对金称臣,每年向金朝缴纳一笔财物,称为“岁贡”。
第10课 辽夏金元的统治
一、宋、辽、西夏、金的建立与灭亡
政权名称 |
民族 |
时间 |
建立者 |
都 城 |
北宋 |
汉族 |
960—1127(金灭) |
赵匡胤 |
汴京(河南开封) |
辽 |
契丹族 |
916—1125(金灭) |
阿保机 |
上京(内蒙古巴林左旗) |
西夏 |
党项族 |
1038—1227(元灭) |
元昊 |
兴庆(宁夏银川) |
金 |
女真族 |
1115—1234(元灭) |
完颜阿骨打 |
会宁(黑龙江阿城) |
南宋 |
汉族 |
1127—1276(元灭) |
赵构 |
临安(浙江杭州) |
【拓展】辽、西夏、金的相似之处:
①都是与两宋政权并立的少数民族政权;②都学习汉族先进文化(政治制度、文字、生活方式等);③都实行民族分治;④都曾与两宋战争与议和;⑤都从宋得到财富(岁币、岁赐、岁贡);⑥都开发了边疆地区,对中华民族发展作出了贡献。
二、认识辽南北面官制度
(1)内容:北面官由契丹人担任,负责契丹等游牧民族事务;南面官由汉人和契丹人担任,负责以汉人为主的农耕民族事务。
(2)原因:辽统治下各民族发展水平和生活方式不同。
(3)特点:因地制宜、因俗而治、双轨管理。
(4)实质:民族分治的统治制度。
三、认识金猛安谋克制度
(1)演变:由金氏族部落组织—军事组织—地方行政组织;
(2)性质:即是军事组织,又是行政地方组织,是一种“兵农合一”的制度;
(3)内容:各户壮丁平时从事生产,战时出征;
(4)作用:节约了财政开支;保证了军队战斗力;加速了女真族封建化进程。
四、元朝统一原因、举措和历史意义
(1)原因:①根本原因:人民渴望统一,统一成为历史发展必然趋势;②主观原因:蒙古统治集团掌握强大武装,战略战术灵活;③客观原因:南宋等政权腐朽没落。
(2)举措:①采用汉族典章制度;②中央:保留中书省,掌管全国行政事务,下设六部;设枢密院负责全国军事;设御史台负责检查事务;③地方:实行行省制度;修筑驿道,设立驿站;设立宣政院管理西藏地区;设立北庭都元帅府、宣慰司管理西域地区;设立澎湖巡检司管理台湾。
(3)意义:①结束分裂,为统一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②促进了各民族经济文化交流、边疆地区开发和民族融合;③为科技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④加速了蒙古族封建化进程;⑤加速了中外文化交流和中国交通发展。
五、元朝实行行省制度原因、特点和影响
(1)原因:加强对地方政治、军事控制;改变宋代人浮于事局面;
(2)特点:犬牙交错;辖区广阔;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
(3)影响:①巩固了国家统一,提高了行政效率,是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省制的开端;②较好的调整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加强了中央集权,是中国郡县制的继承和发展。
六、元朝民族政策、表现和客观影响
(1)政策:民族歧视和压迫政策
(2)表现:四等人制;
(3)客观影响:①形成蒙古族;②来自中亚、西亚波斯人、阿拉伯人等移居中国,同汉、蒙古、畏兀尔等民族长期相处,形成回族前身——回回。③促进了各民族经济文化交流和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