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谦——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 2022-06-25
网站类目:资源共享 资源学科:历史 资源类别:教学探索 资源年级:高二 选用情况:学科网已选用 资源内容:第16课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

16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

江阴高中   张永谦(2021.11.14

【教学目标】

1.能够通过中国古代各时期赋税制度及其内容,建构赋税制度与时代发展的关联;

2. 理解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的特点和规律,认识赋税制度改革体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关系的基本原理。

【重点难点】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变化趋势、特点、影响。

【教学过程】

   一、走进历史,整体感知学习目标

1.概念:历代王朝为巩固统治(实质)向民众征收赋税、征用劳动力的制度。

2.内容:①丁税: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②田租: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③调: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④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⑤其它苛捐杂税等。

3.演变

时期

制度

主要内容

变化趋势

夏商周

贡赋制度

土贡、军贡(军役)

赋税制度雏形

春秋

相地而衰征(齐)、初税亩(鲁)

按土地差别、收益征收田赋

土地税开始

秦朝

田租、口赋(人头税)、

徭役(劳役、兵役)

“泰半之赋”(2/3

更卒(无偿劳役)、正卒、戍卒

主要以人丁征收赋税

汉朝

口赋、算赋(人头税)

财产税(税民资:车船税、商人高利贷者“算缗钱”)

租庸调制(前期)

前提:均田制

征收定量田租、调(户税)

可以缴纳绢或布替代徭役(庸)

力役向实物税转变

两税法(中后期)

土地兼并、均田制破坏

按田亩纳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夏、秋两次征

由“丁税”为主向“地税”为主转变

北宋

前期:两税法

后期:募役法

缴纳免役钱、助役钱;

政府募人代役

纳钱代役,力役征收货币

元朝

租庸调制、两税法

北方:丁税、地税

南方:夏税、秋粮

增加“科差”(按户征丝料和银两)

明朝

一条鞭法

(嘉靖、万历年间)

赋役合并,一概折银(将田赋、徭役、杂税等并为一条,折成银两

简化了赋役制度;

由实物赋税向货币赋税转变

清朝

摊丁入亩(雍正帝)

将丁税摊入田赋中,征收地丁银

彻底废除两千年的人头税,完成赋役合并

二、研读史料,感受历史变化的奥秘

材料一    凡赋役之制……课户每丁租粟二石。其调随乡土所产绫绢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者锦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无事则收其庸,每日三尺(布加五分之一)。

——《大唐六典》                               

材料二  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薄,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居人之税,夏秋两入之,……夏税尽六月,秋税尽十一月。

——《新唐书•杨炎传》

问题1:据材料一、二,概括唐朝赋税制度的变化,指出其变化的特点。

材料三   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留存、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知计亩征银,折办于官……。

——《明史•食货志》

材料四  “田亩起丁,田多则丁多,田少则丁少,计亩科算,无从欺隐,其利一,民间无包赔之苦,其利二,编审之年,照例造册,无须再加稽核,其利三;各完各田之丁,无不能上下其手,其利四”

                            ——浙江《嘉兴府志》

问题2:据材料三、四,概括明清时期赋税制度的变化,指出清朝赋税制度的主要影响。

问题3:综合上述材料,概括唐朝至清朝赋税制度变化的主要趋势。分析其影响因素。

趋势

1)征收标准:由人丁为主向田亩为主转变;人头税在赋税中比例越来越少(以两税法为标志)

2)赋税形式:由实物地租、力役向货币地租转变(以“庸”制、一条鞭法为标志);

3)征收时间:由不定时间定时转变(以两税法为标志)

4)征收种类:由税种繁杂向税种简单转变(以一条鞭法、摊丁入亩为标志)。

变化

因素

1)生产力、商品经济的发展;(2)社会危机;

3)农民斗争历史教训、长治久安的愿景。

影响

1)推动了生产力发展;(2)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3)缓和了社会矛盾,巩固了统治;(4)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土地兼并,减轻了农民负担,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5)农民人身依附关系不断松驰,为商品经济发展创造了必要条件,促进了明朝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产生。

三、联系现实,感悟历史在现实生活中的意义

    赋税是一个国家或一个政权的根本,中国古代赋税是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而强制征收的,包括税和役。税又分为以人丁为主的人头税、以户为主的财产税和以田亩为主的土地税。役主要是以丁男为主的徭役和兵役等。随着社会的变迁,朝代更迭,中国历史上出现的不同的赋税制度,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其中,最重要的是农业税,起于鲁国的初税亩,在我国延续了2000多年。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征收的农业税俗称“公粮”。它取之于民用之于民。2006年,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我国废除了农业税,一方面意味着新中国经济结构在升级的过程中,农业的比重正在逐步降低;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国已完全具备了取消农业税而不至于影响国家全局发展的经济能力,体现了党和政府重视三农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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